湘建明电〔2020〕7号《关于做好全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情况 报送工作的通知》

【省住建厅】
2020-01-31
来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全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情况

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为调度各地落实《关于切实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废水及特殊垃圾管理的紧急通知》(湘环发电〔2020〕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建明电〔2020〕5号)、《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建明电〔2020〕6号)情况,及时掌握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我厅决定建立信息报送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州住建局、城管局建立相应的信息报送机制,确保所辖县市区及时报送、反馈各类信息。


二、请各市州住建局、城管局提供以下情况,于2月3日16:00前报我厅办公室,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一)传达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和省厅有关疫情防控的文件和会议精神情况;

(二)按照本单位的职责分工,在环境卫生(重点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单独处置情况)、供水、排水、供气、公园管理、物业管理、建筑工地监管等方面防控工作开展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下步工作措施及建议。


三、请各市州住建局、城管局根据职责分工,填写《湖南省住建设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见附表),所报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并与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数据完全一致。首次填报时,请全面详细填写,于2月2日下午16:00前报送;从2月3日起,当日更新情况于每日下午16:00前报送。


四、各地在抗击疫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请及时提供事迹材料;对有处理和问责不胜任、不履职干部情形的,请提供简要情况。


五、此信息报送制度执行时间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期间。

上述材料、表格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发送至电子邮箱:598559676@qq.com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办公室王云峰   13787212217

城建处曾   铮   15111356486

房产处付   红   13407318813

建管处莫鑫海   18874936667

人教处周   琳   15111330297


附表:湖南省住建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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